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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田程晨
不仅可以电话举报,还可以微信、微博网上举报;根据查处违法行为贡献大小,最高的可奖励5万元……这是记者4月18日从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据悉,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生态环境厅对《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新的《办法》举报要求更加明晰,举报渠道更加多元,奖励标准更加细化。
“新的《办法》对有奖举报的对象、途径、原则、奖励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举报要求、条件、途径和有奖举报的等级。”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介绍,以举报要求为例,就明确举报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违法主体的名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等。此外,为适应信息网络发展趋势,除了电话举报,还可以通过微博、微信进行网络举报。而为了提高群众参与度,新版《办法》在奖励标准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如根据被举报事项发现的难易程度和对查处违法行为的贡献大小,相应提高奖励标准,最低的奖励500元,最高的可奖励1万元。同时,通过举报避免造成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可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