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的夏天有点难熬,今天起京城又迎来新一轮高温天气。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炎热持续,外卖骑手等长时间在户外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否领取高温津贴?他们的“清凉权益”如何保障?距离上一次高温津贴标准调整已超过9年,随着平均工资和物价的上涨,高温津贴是否也可动态调整?北京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一些外卖骑手没听说过高温津贴
不到上午10点,气温已经突破30℃,朝阳望京地区一栋写字楼下,快递员牛师傅正忙着扫描和分拣快件。
“高温津贴我们有,一个月一百多块钱吧,跟工资一块发。”牛师傅说,他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每到夏天,工资里就会多一笔高温津贴,“没单独列出来,但有这个钱,和别的月份一比就能看出来。”
邮政快递员陈师傅面对记者的询问也很肯定,“有,每年六七八三个月,每月一百八。”陈师傅说,除了高温津贴,单位也给准备了饮料、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物资,“还有冷饮什么的,挺全的!”除此之外,最近许多快递企业也调整了配送时间,避开中午时段,起早、拉晚儿送快递。
但相比于快递行业,工作时间很难调整的外卖骑手,领取高温津贴的情况却不太乐观。
临近中午12点,朝阳区蓝色港湾商圈附近,外卖骑手小罗趁着等餐的时间,赶紧摘下头盔,凉快凉快。当记者问他是否收到了高温津贴时,小罗摇了摇头,“我们没有这个津贴,但我们有‘天气费’,不知道算不算。”
外卖骑手小崔也表示:“我们没有高温津贴。但是我们会有配送的补贴,如果在每天下午1点到6点的时间段内送的话,平台会根据送单量进行补贴。”骑手小黄说:“我们众包骑手没有高温津贴的概念,但是在夏天天气特别热的时候送单,我们到手的单费会多一些,一天下来,大概能比春天时多赚50元。”
记者随机咨询了10位外卖骑手,大多数骑手表示,平台并没有直接发放过这笔钱或是清晰地列出这项,还有骑手甚至根本没听说过高温津贴。
CFP供图
存在劳动关系是享受津贴前提
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晓莲告诉记者,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高温津贴,要考虑从业人员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为高温津贴作为工资的组成,前提是要有劳动关系。
金晓莲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这里使用的是‘用人单位’,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享受高温津贴。”金晓莲说,如果骑手与平台企业或者经营平台业务的企业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依法给骑手发放高温津贴。“但是如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就很难适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扩大。互联网平台用工形式灵活,包括外包、众包、合作用工等,使得劳动关系认定较为复杂,包括高温津贴在内的一系列权益保护问题都较为突出。
“其实高温津贴只是一种代偿手段,根本问题在于如何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说到底,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金晓莲建议,相关部门和平台方应共同加快推进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比如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机制,规范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的法律关系。
金晓莲也呼吁,平台方可以加强对高温天气、高温时段下作业人员的保障,比如改善服装、头盔等配送装备,同时对高温时段接单的外卖骑手给予一些补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工会组织,与平台方约定高温时段补贴的发放。”
津贴标准能否随工资水平动态调整
有没有高温津贴是个问题,高温津贴发多少也是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北京现行的标准是,达到规定条件的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含33℃)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记者了解到,多年前,高温津贴的调整还比较频繁——2010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调整幅度很大,提高了一倍。2014年调整到目前的标准,但之后高温津贴的标准就一直“原地踏步”,没有增长。
记者注意到,全国各地高温津贴标准不一。例如,山东、广东、浙江、上海等地的室外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还有很多地区按天发放,如河南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陕西为每人每天25元;天津则是按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对此,有劳动者提出,对比10年前,北京的职工平均工资有了大幅增长,物价水平也在变化,高温津贴是不是也可以随之动态调整?
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强制性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有支付的法定义务。并且,高温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防暑降温费是职工福利,是否支付、支付标准、支付形式等,一般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同样,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王天淇 代丽丽,实习生 周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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