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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廉达州”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推进达州市国资国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警示教育功效,持续强化震慑效应,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国资国企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一、达州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黎明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等问题。2013年6月至2020年3月,黎明在达州市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同时在工程项目承揽、资产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黎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二、原达州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周仁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2008年6月至2019年9月,周仁宽在原达州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审批担保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92万余元。同时,周仁宽为谋取私利,违规审批同意私营企业担保业务,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周仁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万元。
三、达州市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成本部原经理赵铭理受贿问题。2015年11月至2019年10月,赵铭理在担任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成本部经理期间,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度款拨付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75万元。赵铭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达州市达川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潘晓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12月,潘晓虎在担任达州市达川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期间,违规公款报销私人宴请费用共计2万元。潘晓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五、开江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丁亚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5年11月至2023年1月,丁亚东在担任开江县原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县粮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开江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为陈某某等6人谋取利益,并收取上述6人好处费共计162万元。丁亚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李朝维)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