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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靖亚如 沈壮
8月8日,《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召开。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就《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意义和内容进行了相关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锂电产业专项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是总结提升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实践经验的必然要求。该《条例》先于6月29日经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孙恒介绍,该《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包括总则、规划发展、科研创新、服务保障和附则。《条例》以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宗旨,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锂电产业定义,确立了政策引导、创新驱动、产业协同、集聚发展的总原则;重点规范了市、区(市)人民政府以及能源等部门工作职责。《条例》规划发展章节,从产业链招商、统计监测分析、商标品牌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原材料招引、产品终端应用、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对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进行总体布局。《条例》科研创新章节,支持培育申报高水平创新平台,促进创业创新资源高效对接,系统推进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上市培育、公共平台搭建、人才引进培养等核心任务;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飞地研发新型模式,校企联合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在职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等措施。《条例》服务保障章节,明确政府应当建立锂电产业集聚发展服务机制。围绕企业发展需求,梳理了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园区管理机构、电力、工会和行业组织等部门单位的职责,及时解决锂电产业发展在资金、土地、人才、技术、数据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为推动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信贷支持。